校長辦公室部門職責
校長辦公室是校長行使行政領導和管理職權的綜合性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組織起草學校綜合性行政工作報告、總結、規劃、計劃和決議等文件;組織擬定全校性的行政規章制度;負責以學校和校長辦公室的名義發布行政法規及布告、通告和公告;
二、負責上級行政部門來文的批閱、傳閱、催辦和歸檔;
三、督促檢查學校各行政職能部門工作進展及完成情況;
四、負責組織協調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綜合性行政工作及全校性的有關活動;
五、負責以學校和校長辦公室名義的上報或下發文的審核、打印、送文及歸檔工作;
六、負責校董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七、負責上級機關和外單位領導來校的接待工作;
八、負責審定學校各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使用,開具介紹信;
九、負責制定全校作息制度、安排全校節假日放假和值班等有關事宜;
十、負責辦理學校行政領導日常辦公事務和出差的有關事宜。